代理人员(初聘)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
发布者:光太路桥 发布时间:2016-08-11 11:21:27 阅读:1325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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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条件要求,现将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毕业后参加工作时间:大专满三年、本科满一年、硕士研究生满三年的代理人员。
二、所需资料
(1)单位人事代理开户合同(原件);
(2)存档合同、毕业证、身份证(原件、复印件);
(3)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教育部学信网打印,有效期3个月,交评审表时打印)。
2、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
(1)单位人事代理开户合同(原件);
(2)存档合同、毕业证、身份证(原件、复印件);
(3)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教育部学信网打印,有效期3个月,交评审表时打印)。
时间:8月10日始至9月2止